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3号)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在校学生家长招募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代表,采用家长自愿报名和年级推荐的方式确定家长委员会代表,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保证有1名代表,在确定的膳食监督家委会代表中推出1名成员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

一、报名条件

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用餐的学生家长。

2.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有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

3.有必要的时间保障,能够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4.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配餐企业等无利益关联。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优先。

二、组织报名

请有意向的家长自愿报名。报名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7752775478。

三、民主推荐

每个班通过家长投票或推荐等方式,从本班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家长代表,建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备选库。备选库中家长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推选产生学校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监督方式

(一)日常监督。利用校园开放日、家长会、陪餐等契机,多渠道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监督发现问题。

(二)随机检查。选取不同时间节点,随机进入学校食堂展开抽查。发现疑似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可提请学校及主管部门认定处理。学校为监督委员会代表发放出入监督证方便其工作。

(三)参与检查。可主动申请或根据邀请,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

 

特此公告。

 

 

衡阳市文华艺术学校    

2025年4月1日      

时间:2025年4月1日

关于成立学校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公告